根据《2023年湘潭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含校医2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工作安排,确定曾伯文等9名考生进入体检环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费用等
1.体检时间:2023年10月12日 (星期四)上午进行
2.集合时间:2023年10月12日早上7:30
3.集合地点: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前坪集合
4.体检所需证件: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一张
5.体检费用:体检费用自理(费用约600元/人,由医院根据物价局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
二、体检对象:详见附件1
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招聘单位、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集合后集体前往体检医院,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自觉遵守体检纪律(纪律要求详见附件2)。
2.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无故缺席或迟到者,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一切后果自负。
五、联系电话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0731—55989858。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2023年10月07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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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体检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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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报考岗位 |
岗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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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曾伯文 |
男 |
1082094246 |
病理科医师 |
A26 |
|
2 |
唐四勇 |
男 |
1082090613 |
血透岗位医师(一) |
A27 |
|
3 |
李检元 |
男 |
1082093411 |
药剂师(一) |
A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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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肖志鹏 |
男 |
1082094219 |
检验技师(一) |
A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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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罗明瑛 |
女 |
1082094419 |
超声科医师 |
A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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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蒋丹 |
女 |
1082090706 |
呼吸内科医师 |
B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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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沈昱欣 |
女 |
1082092316 |
药剂师(二) |
B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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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罗俊瑶 |
女 |
1082094031 |
检验技师(二) |
B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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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侯新艳 |
女 |
1082090008 |
血透岗位医师(二) |
C06 |
附件2:
体 检 纪 律 要 求
1.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2.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应按组统一行动,不得掉队,不得混入其它组参检,不得中途退场。
3.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大吵大闹,体检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
4.体检进行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5.体检对象对当场能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提出异议,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且确定结果。
6.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体检对象在体检中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7.家长、亲友和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