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甲”医院。医院新建17层住院大楼即将投入使用,为储备医学人才,进一步做强医院学科发展,医院2017-2020年拟招录医学本科生60名,硕士、博士研究生30名,引进学科带头人10名。2017年人才引进计划如下:
一、录用人员条件及待遇如下:
(一)学科带头人引进调入条件及待遇
1、学历学位、职称条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作为人才引进(不参加公开招聘考试,可直接进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作为学科带头人办理调入手续(必须在原单位有事业单位编制,可不参加公开招聘考试,办理调动手续,进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2、年龄在45岁以下,有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工作经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
3、相关福利待遇直接面议:创业基金15-30万元;
4、给予一定的行政职务(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对科研项目提供经费支持。
5、可按有关政策协助安排家属工作调动及子女入学事宜。
(二)医疗专业技术骨干录用条件及待遇
1、学历学位、职称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年龄在35岁以下,参加湘潭市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事业编制,根据湘潭市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套发工资。
3、安排行政职务(科室副主任),享受医院中层干部有关待遇。
(三)博士、硕士研究生录用条件及待遇
1、事业编制,根据湘潭市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套发工资。
2、针对西医临床硕士、博士研究生,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一次性给予创业基金:硕士6万元,特殊岗位面议;博士创业基金由院党委会根据岗位研究决定。
3、针对具有西医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医学人才,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录用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人才一次性给予创业基金12万元,特殊岗位面议;博士创业基金由院党委会根据岗位研究决定。
4、医院提供单身宿舍住宿直至结婚。
5、必须具备执业资格证。无执业资格者不发创业基金。
6、有工作经验,且取得中级以上职称,可安排行政职务(科室主任或副主任)。
(四)一般专业技术人员录用
1、实行聘用制管理,待遇按医院规定发放。
2、取得执业证或职称资格证的人员,医院每年均设一定岗位公开招考入编。
3、本科往届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
4、年龄在36岁以下。
5、针对具有西医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医学人才,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录用的本科学历人才一次性给予创业基金6万元。
二、公开招聘本科毕业生、硕士、博士研究生计划、专业及人数:
三、临床医学学科带头人引进计划、专业及人数: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板马路20号
电话:0731-5251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