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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0日


 

根据《2019年湘潭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含卫健系统、民政系统、昭山示范区、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现将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定于2019625日(星期二)上午进行。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服从统一安排,按时参加体检。

集合时间:2019625日早上8:00

二、集合地点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1号楼五楼)

三、体检对象

体检名单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   


    2. 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 考生集合后,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4.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5.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 考生带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体检费用自理(男生380/人,女生400/人,由医院根据市物价局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

附件1: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体检对象须知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9620

 附件1

2019年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名单

序号

准考证号

姓名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综合

成绩

备注

1

2019012124

吴求鸿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083-临床医师(一)

78.2

 

2

2019012123

刘强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083-临床医师(一)

74.1

 

3

2019012114

丁叶丹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083-临床医师(一)

70.7

 

4

2019012203

唐建明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083-临床医师(一)

70.4

 

5

2019012115

郭跃军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083-临床医师(一)

69.1

 

6

2019012209

李灿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083-临床医师(一)

68.9

 

7

2019012218

侯帅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084-临床医师(二)

73.1

 

8

2019012230

郭宁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087-麻醉医师

67.2

 

9

2019012305

陈琳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088-医学影像诊断医师

71.2

 

10

2019063525

郝永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090- 中医皮肤科医师

77.7

 

11

2019073729

钱敏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091- 中药师

76.5

 

12

2019094321

罗琤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092-护理人员

84.1

 

13

 

曹应坤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118-临床医师(三)

78.2

 

14

 

邓意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118-临床医师(三)

76.8

 

    

 

附件2

体 检 对 象 须 知

1. 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2. 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应按组统一行动,不得掉队,不得混入其它组参检,不得中途退场。

3. 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大吵大闹,体检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

4. 体检进行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5. 体检对象对当场能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提出异议,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且确定结果。 

6. 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体检对象在体检中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论处。

7. 家长、亲友和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