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属于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配套工程,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地下室车道出入口采光顶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地下室车道出入口采光顶项目
2.2 建设地点:湘潭市岳塘区板塘铺
2.3 规 模: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地下室车道出入口采光顶工程内容,造价约31万元。
2.4 工期要求:1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第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装修工程和安装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要求符合湘建建[2015]57号《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7年 8月29日 至2017年9月4日(北京时间)前携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携带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可扫描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网络查询页面(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仅省外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许证证;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身份证至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项目办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清单及图纸(电子版)。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板塘铺
联 系 人:
电 话:0731-5251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