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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医院实施贫困人员"先诊疗后付费"惠民就医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8日

    (通讯员  钱丽)市三医院为贯彻落实省市健康扶贫工作,按照“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目标,抓好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于日前正式推出农村贫困患者“先诊疗后付费”惠民就医措施。

贫困人口到市三医院住院,手续到底该如何办理呢?据医务科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医院不收取住院押金,设专门窗口审核、收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证)或社会保障卡、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或贫困证明(证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审核确认患者后,签订“湘潭市贫困人员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即可办理入院手续。病愈后,按出院通知单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医院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偿标准核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承担部分后,患者结清个人应自负的费用,办理完出院手续,领回交存的患者证件资料即可。

“先诊疗后付费”减轻了贫困住院患者经济压力,是一项惠民利民政策,较好地体现了政府办医院的公益性。其享受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包括全员人口系统中外地流入本区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