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医务人员法律法规意识,筑牢执业风险防线,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水平,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3月30日下午,湘潭医卫职院附属医院组织开展《实施细则》专题学习,医务部、医疗质量控制部、医疗保险服务部以及部分临床科室代表等参加。

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7号公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于2026年2月1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份细则是对原有医保基金监管条例的细化、补充,促使医保基金监管迈入更规范、更严格、更统一的新阶段。此次学习紧扣医保基金监管核心要义,围绕总则、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五章,尤其对于按病种付费编码管理、药品耗材追溯码使用、各方主体违规风险认定、医疗保障基金损失认定、禁止性规定等重点条款进行解读,进一步加深医务人员对《实施细则》的理解与掌握。
定点医疗机构是医保基金使用的“第一道关口”。全体医务人员将以此学习为契机:一是坚持底线思维,严守医保基金安全红线,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以专题讲座、线上课程、案例研讨、交流互鉴等多元化培训方式,覆盖到全院医务人员,确保全员深入知晓、理解、执行到位。二是聚焦核心环节,健全内部管控机制,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遵循诊疗指南和临床路径),落实病历书写 “真实、完整、及时” 要求,守住临床合规底线;全面落实价格公示制度,定期对收费项目进行梳理核查,保障患者知情权;不断提升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形成全员参与、全过程管控的格局。三是加强医患沟通,共建良好合规的医疗服务环境,通过多渠道主动宣传医保新规,提升患者对医保政策知晓率,引导患者树立合规就医意识,自觉遵守医保政策;畅通患者咨询投诉渠道,严格监督管理,提升患者就医满意度,形成医患协同、共建共享的高质量服务体系。
供稿:杨良 王双
审稿:李金满 杨良 钱丽